离职员工主张股权 公司辩称已过仲裁时效能否获得支持?

股权激励协议约定劳动者激励期间内离职该协议作废,劳动者离职后要求获得股权,公司辩称已过仲裁时效。对此,法院将如何判决?

离职员工主张股权 公司辩称已过仲裁时效能否获得支持?

基本案情

刘某于2012年2月1日入职北京宝利明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利明威股份公司)担任副总裁,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工作至2014年8月31日离职;约定月薪30000元。

双方曾签订《股权协议》,载明“甲方宝利明威股份公司,乙方刘某……甲方与乙方就股份赠与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2012年5月1日-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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