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项新标准”说工伤保险待遇

上海市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对2018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致残或因工死亡人员的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进行调整。那么,调整后的工伤保险待遇如何?

从“三项新标准”说工伤保险待遇
按照国家人社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为保障工伤人员和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上海市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对2018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致残或因工死亡人员的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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