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签劳动合同时 可对灾害停工薪酬作出约定

近日,据媒体报道,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防汛防旱防风地方法规——《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其中说明,可对灾害停工薪酬作出约定。

广东:签劳动合同时 可对灾害停工薪酬作出约定
近日,据媒体报道,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防汛防旱防风地方法规——《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当中提出:受台风、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威胁的地区,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应采取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等一项或者多项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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