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否诚信与员工是否拒签是二倍工资考量因素

用人单位是否积极履行磋商义务与劳动者是否遵循诚信原则,是用人单位是否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依据。

单位是否诚信与员工是否拒签是二倍工资考量因素

【基本案情】

邓某于2016年7月26日入职上海钜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丰公司”),同年9月6日,钜丰公司通过微信方式向邓某发送了电子版本的《聘用协议》,邓某对协议中载明的6,000元/月工资金额提出异议,双方就该内容进行磋商。邓某确认于同年11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确定邓某每月税前工资为8,500元(税后为8,055元),钜丰公司亦自当月起按上述标准向邓某发放工资直至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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