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有关学习、实习的《协议书》不具务劳动合同性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协议书》内容主要是关于学习、实习的约定,未体现出确立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且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基本内容和形式的要求,不具备劳动合同的性质。

签订有关学习、实习的《协议书》不具务劳动合同性质

裁判要旨

签订《协议书》内容主要是关于学习、实习的约定,未体现出确立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且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基本内容和形式的要求,不具备劳动合同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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