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4月起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月缴存额

近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其中包括,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从7月1日提前到4月1日起,缴存基数调整为2018年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7%等。

上海:4月起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月缴存额
近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从7月1日提前到4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7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8年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018年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2018年上海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19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至5%。符合规定情形的,单位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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