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拒绝到新的工作地点工作 单位解除合法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单位以劳动者拒绝到新的工作地点工作解除是否合法?

员工拒绝到新的工作地点工作 单位解除合法

案件简介

左某原系六福珠宝公司员工,双方签订过一份期限为2013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的劳动合同,约定左某的工作地点为上海。因左某工作所在的周浦XX店将撤柜,六福珠宝公司向左某等员工确认地址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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