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实施劳务派遣单位登记备案制度

天津将对全市从事劳务派遣的单位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从今年11月初开始至12月30日,全市从事劳务派遣 (包括人才派遣)业务活动的劳务派遣单位,都要到所在地的人社部门登记备案。

近日,天津人社局表示,为加强对从事劳务派遣(包括人才派遣)业务活动的劳务派遣单位监管,规范劳务派遣行为,维护派遣各方的合法权益,天津将对全市从事劳务派遣的单位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从今年11月初开始至12月30日,全市从事劳务派遣 (包括人才派遣)业务活动的劳务派遣单位,都要到所在地的人社部门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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