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经该省政府同意,对该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今年5月1日后该省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工资区最低为1800元/月,二类工资区最低为1700元/月,三类工资区最低为1600元/月。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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