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愿不缴社保后被迫辞职,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劳动者自愿申请、承诺不参加社保是否合法有效?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辞退劳动者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需如何操作才能避免未依法缴纳社保产生的用工风险?
根据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因在缴纳社保时,劳动者需要承担其中一部分社保,因此,在实务有部分劳动者以各种理由自愿不参加社会保险,并签署自愿不参加社保的相关声明、承诺或者协议书。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又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购买社保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提出被迫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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