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乘车去同事家聚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工伤吗?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员工下班绕道前往同事家聚餐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认定为工伤?

下班后乘车去同事家聚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工伤吗?

基本案情

刘嘉琳在佳人酒店公司从事领班工作。2016年9月26日刘嘉琳下班后,与同事王斐搭乘滴滴专车前往同事蔡芹家聚餐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刘嘉琳经诊断为:1.颈脊髓损伤;2.不全性四肢瘫。

2017年5月26日,人社局做出工伤决定书,认定刘嘉琳2016年9月26日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人社局做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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