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本文带来全部内容及官方政策解读。

河北: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社会保险费

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的有关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河北省范围内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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