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经营困难民企可申请缓缴社保 不影响员工社保待遇

近日,成都市发布《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其中将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给予缓缴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保险的政策支持,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职工权益。

成都:经营困难民企可申请缓缴社保 不影响员工社保待遇
为降低用工成本,《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成都民营经济25条”)提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降低社保缴费名义费率,稳定缴费方式,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推动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给予缓缴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支持,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职工应享受权益。那么,成都在社保方面为企业减负落实得如何?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该如何申请新政支持?这些措施的出台,对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有何意义?成都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苏鹏,以及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系主任、教授蒲晓红近日在接受采访时,做了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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