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不配合交接?一招破解!

面对屡屡发生的离职员工不办理工作交接情形,实务中,用人单位将需要更多的“杀手锏”,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笔者在本文即探讨实践中用人单位可以参考的一些措施。

离职员工不配合交接?一招破解!
员工辞职或被解雇后不配合交接的情况是很多用人单位的HR经常遇到的情形,在某些案件中甚至出现离职员工带走载有大量公司保密信息的电脑、开走公司配备的车辆等侵占公司财物的恶劣行为。实际上,法律对员工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有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除《劳动合同法》的一般性规定外,针对某些特殊岗位的员工还有更明确的专门立法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的法定义务,如《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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