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法拟于2019年1月1日全面实行

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根据草案,新个税法拟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

新个税法拟于2019年1月1日全面实行

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日前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8月29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该草案。

根据草案,新个税法拟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拟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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