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规定年假由员工自由安排,未批年假被判违法

单位以员工请休年假未被批准属于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法院认定员工守则规定年假由员工自由安排单位解除违法。

单位规定年假由员工自由安排,未批年假被判违法

基本案情

2007年9月21日,林某入职北京东×××(以下简称东方公司),双方签订了期限至2016年9月21日的劳动合同。

2015年8月28日东方公司作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并快递给林某,其中写明的解除原因为“具有严重违反本公司的规章制度情形”。 林某出勤至2015年8月28日,工资支付至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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