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独生子女护理假最多15天 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7月26日,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其中,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照料时间,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四川:独生子女护理假最多15天 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7月26日,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新修订的条例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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