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代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能否主张二倍工资?

王某收到劳动合同时即知晓代签事宜,并未提出异议,应视为王某对代签劳动合同的认可,且双方实际亦按劳动合同履行,同时公司为王某缴纳社保,故该代签事宜并未侵害其劳动权益,其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不予支持。

同事代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能否主张二倍工资?

一、案情介绍

2015年11月1日,王某入职无锡xx实业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从事钳工兼质检员工作,xx公司为王某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安排其人事专员代王某等员工在《劳动合同书》上签名。2015年11月15日,xx公司将由人事专员代为签名的《劳动合同书》交给王某,王某收到《劳动合同书》后,在领取劳动合同登记表中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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