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还要发高温费吗?

非全日制劳动者也是劳动者,非标准劳动关系也是劳动关系。所以有一种意见认为,执行高温费规定不应排除非全日制职工。但是笔者倾向于非全日制职工不执行高温费的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还要发高温费吗?

最近有人在讨论:上海非全日制员工是否执行本市高温费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6〕23号)》中的规定,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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