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雇不务正业、不胜任员工,无规章制度被判违法

单位以员工不务正业,不胜任工作,调岗后仍不思改过及不负责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因无规章制度依据被判违法。

解雇不务正业、不胜任员工,无规章制度被判违法

基本案情

2011年5月30日,袁某入职上海新华联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公司),岗位为科技项目部经理,双方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至2018年6月30日。

2016年4月27日,新华联公司向袁某发出辞退通知书,载明:“……近年来,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认为你的工作态度与责任行为已不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故公司决定将你辞退,从2016年5月14日起终止与你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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