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专家:尽快制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法律

人社部国际劳动保障研究所所长刘燕斌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制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专门法律,为劳资双方顺利开展集体协商,达成集体合同。

人社部国际劳动保障研究所所长刘燕斌近日表示,目前中国有关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法律法规很少,而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劳动关系领域正处于矛盾易发期和多发期,他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制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专门法律,为劳资双方顺利开展集体协商,达成集体合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服务。

刘燕斌表示,在中国,有关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法律法规的缺失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到目前为止,只有《劳动法》、《工会法》等多少数法律中的若干条款对集体合同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其它对集体协商的法律规范很少,这显然是不够的;二是目前规范集体合同主要依据是原劳动部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只是行政法规,只规定了与集体合同的行政管理的有关问题,立法层次很低,而随着集体合同制度的推行,愈来愈显示出他的局限性;第三就是《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的配套和政策还不完善,影响了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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