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拟调整照料假 非独生子女不超7日 独生子女15日
在5月29日举行的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备受关注的《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提请二审。与一审稿相比,备受关注的照料假也有较大变化:非独生子女最高不超七日,独生子女最长达十五日。
在5月29日举行的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备受关注的《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提请二审。加大对老年人的社会优待力度,成为二审稿的一大亮点。与一审稿相比,备受关注的照料假也有较大变化:非独生子女最高不超七日,独生子女最长达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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