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也存在劳动关系?

对于用人单位招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劳动者,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是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属于劳务关系,各地法院存在不同的观点和判法。

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也存在劳动关系?
笔者最近在网上看到一则引用法院裁判案例的评述文章,标题为:“高院判决:76岁高龄仍可建立劳动关系!”。乍一看这标题,确实颇有吸引力,感觉有传统观点被颠覆了的感觉。于是继续深入阅读该评述的案例。根据该文章引述的判决书,案情简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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