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上班早退路上出车祸死亡 法院不认定为工伤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擅自离岗发生交通事故受到的伤害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保安上班早退路上出车祸死亡 法院不认定为工伤

胡老四在东莞某食品公司处任保安一职。2015年7月28日,胡老四上中班,中班的工作时间为15时至23时。

当天晚上约22时25分许,胡老四在未征得公司同意的情况下骑自行车从公司离开,在路上与一辆小型客车发生碰撞导致其身体多处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胡老四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

......

本文是 HR730 VIP 会员专属内容

请登录

成为VIP会员

  • HR资讯 一周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