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财政部:5月1日起继续降低社保费率
4月26日,据人社部网站消息,人社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4月26日,据人社部网站消息,人社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18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19%的省(区、市),以及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9%的省(区、市),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截至2017年底,下同)高于9个月的,可阶段性执行19%的单位缴费比例至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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