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议并参与伪造文件,公司被判违法解除

在此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在实际经营中,要处理好员工的权责关系,明确员工的岗位权利和责任范围,不要把不属于员工职责范围的内容强加到员工身上,做好防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

员工提议并参与伪造文件,公司被判违法解除

案情概要

2016年11月1日,王某与某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王某担任运营总监。2017年2月10日,某公司向王某发出书面解除通知书,该通知书中载明“因你提议并参与伪造商标文件,导致公司某国际商店无法正常经营,造成了公司巨大的经济和商誉损失。你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员工手册》第六章之规定,同时,结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决定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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