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问题,争议还挺大的!
争议的由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那么,用人单位能否安排非全日制员工连续上七天班,但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呢?
......
其实这个问题,争议还挺大的!
争议的由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那么,用人单位能否安排非全日制员工连续上七天班,但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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