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后不得要求再继续履行

劳动者收到解除通知后,仲裁阶段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一审中又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未获得法院的支持。

劳动者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后不得要求再继续履行

基本案情

孙某于2013年11月25日入职百灵时代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广告分公司(以下简称百灵公司),任娱乐BD总监。

2013年11月27日,百灵公司与孙某签订了《销售人员绩效考核协议》,考核期三个月,指标总额为25万元;客户拜访记录,标准客户数量每月24个,拜访客户数每月10个。如果每月低于上述考核数量四分之三,考核评分即为0。双方约定考核未达标认定与处罚:考核第一个月总分低于6分,视为孙某不能胜任工作,百灵公司将进行岗位培训;连续二个月总分低于6分,视为孙某不能胜任工作,百灵公司将再次进行培训,同时予以书面警告处理。连续三个月不达标,视为考核不达标,予以书面警告并视情况根据《销售人员工资等级表》对其进行降职降薪处理,百灵公司亦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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