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义:根据《企业法》第216条第1款“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广义:由于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瞬息万变,随着时代的变迁,“经理”、“副经理”等称呼发生了比较大的改变,除公司法上述所理解的高管范围外,实务中扩大到企业负责人、董事、财务负责人、甚至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行政人员、业务等职能部门,称呼也从外文简称CEO、CFO、COO、CHO等到总裁、副总裁、总经理、总监等一应囊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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