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的台前幕后 第十五章(续二)

对华为的批评开始深入,指责其企业文化,进行一种道德拷问。那位在胡新宇案件中以才子佳人方式确定478万的赔偿标准的太极大师,2007年10月29日,则在网上写了一篇“华为,改名‘狼为’如何?”的帖子,再次以才子佳人的方式,吸引眼球,引起了讨论。

第十五章 华为央视两重天

三、“华为”与“狼为”

对华为的批评开始深入,指责其企业文化,进行一种道德拷问。“华为员工的办公桌下大多放着床垫被褥,因为加班太晚的话大多数人都选择在办公室过夜,这就是华为著名的‘床垫文化’、‘加班文化’。除此之外,华为还奉行‘狼性文化’,严厉的绩效考核制度让不少华为员工时刻都感觉到自己有被淘汰出局的可能。”[1]“狼性能让人为利益去拼搏,但却无法凝聚内部的忠诚心;残忍狼性下培养的内部人员,在群体遇到困境时,自然是一哄而散、各寻出路。惟有转狼性为人性,凝聚了内部的忠诚,这个集体才能获得更大的发展。华为在前期依靠狼性取得了成功,但如果不能早点放弃‘狼性’、转为人性,华为大有可能将再度验证其兴也勃、其亡也速的古谚。”[2]

对华为的批评被《工人日报》进一步上升到了阶级高度,“资本无道德”成为最可怕的指责。尽管华为事件受到了“主动辞职”员工的拥护以及工会的支持。《工人日报》在一篇题为《警惕侵犯劳动者权益的新动向》的文章中称:“以企业强势的权力去利诱职工乃至协迫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实际上就是对职工根本权益的恣意侵犯。这种对职工不尊重和不负责任的做法,是‘资本无道德’对劳动法规尊严和社会道德底线的又一次公然挑衅。”[3]

……

......

本文是 HR730 VIP 会员专属内容

请登录

成为VIP会员

  • 连载 一周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