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主张单位安排春节连休为福利性年假未获支持

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安排的春节期间连休系福利性年假,用人单位还需支付法定未休年休假工资未获得法院支持。

员工主张单位安排春节连休为福利性年假未获支持

基本案情

2013年2月20日,张某入职北京科计通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计通公司),担任技术总监。

科计通公司《员工手册》第37条显示: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单位不再其他时间安排年休假。春节放假通知显示2014年1月29日至2014年2月16日、2015年2月14日至2015年3月1日、2016年2月5日至2月22日分别为科计通公司2014年至2016年春节放假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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