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当加强外协工的保险保障

日前,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起草的《企业外协用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指出,劳务派遣单位应依法为外协工缴纳工伤保险、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费用,办理相关保险待遇。

日前,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起草了《企业外协用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指出,劳务派遣单位应依法为外协工缴纳工伤保险、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费用,办理相关保险待遇。

草案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加强对外协工的安全生产管理:

一是向外协工如实告知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地点、岗位内容、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条件和职业卫生等情况;

二是督促用工单位为外协工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履行对外协工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

三是依法为外协工缴纳工伤保险、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费用,办理相关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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