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份通话录音翻盘,法院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者对于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应承担举证责任?赵某提交其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的录音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对该录音真实性不认可,但不申请鉴定,因此,法院对该录音予以采信。

1份通话录音翻盘,法院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案情回顾

上诉人(原审被告):庆胜通达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赵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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