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籍人员在津工作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日前,天津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在津工作外国人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外籍人员在津工作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天津:外籍人员在津工作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日前,天津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发布《关于在津工作外国人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该政策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

文件实施后,外籍人员与天津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与天津居民享受同等住房公积金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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