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专设“员工关系管理”又称“ER”模块,该模式的管理对象是“员工关系”,而管理的重点是“关系”,怎么把关系管好,协调好,是这个模式考评的重心。
因此,员工关系是跟人打交道的,有位伟人说过“与人斗其乐无穷”,很多年轻的ER把“斗”字给理解错了,形成了“好斗”的秉性,但是缺忽略了“人性”的关注。
关系处理,没有对与错之分,只有好与坏之分,关系处理强调的是“柔性”而非“刚性”,员工关系管理应当是“阳谋”而不能是“计谋”。
技巧应当留给律师或法务来处理,而不应当由ER出面。
依据笔者给诸多企业做员工关系顾问的经验,以及诸多员工关系管理培训的经验,ER管理经常会犯一些禁忌,禁忌一犯,ER的公信力将丧失,一个丧失了公信力的人去做ER管理,将“举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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