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按
员工“泡病假”是用人单位最为痛恨的行为之一,但又常常无计可施。下面这则案例,重现了一个“泡病假”案例劳资双方的攻与防,供实务中参考!
王七2009年12月14日进入美研公司工作,担任人力资源部招聘经理职务。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期限至2015年12月13日止。
2014年2月19日,王七通过短信向公司总经理以昨晚发高烧为由请两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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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按
员工“泡病假”是用人单位最为痛恨的行为之一,但又常常无计可施。下面这则案例,重现了一个“泡病假”案例劳资双方的攻与防,供实务中参考!
王七2009年12月14日进入美研公司工作,担任人力资源部招聘经理职务。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期限至2015年12月13日止。
2014年2月19日,王七通过短信向公司总经理以昨晚发高烧为由请两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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