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申请可以撤回吗?

当劳动者依据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出辞职后又反悔了,其反悔行为是否有效呢?

员工辞职申请可以撤回吗?

案情简介

2012年4月李某进入天津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14年3月31日。2013年5月1日李某向公司递交辞职申请,称其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公司已书面形式表示同意李某辞职。但2013年5月20日李某又突然向公司反悔其辞职行为,要求继续履行双方的劳动合同。公司表示不同意,并于2013年5月25日为李某办理了退工手续。李某不服,遂申请劳动仲裁后又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公司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李某认为,公司应与其恢复劳动关系,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因为自己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已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该辞职行为应在2013年5月31日才生效,而公司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故应当恢复劳动关系。

公司则认为,李某在2013年5月1日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予以书面同意,李某的辞职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之后李某无权再反悔其辞职行为,故公司为其办理退工手续并无不当,不同意李某上述请求。

......

本文是 HR730 VIP 会员专属内容

请登录

成为VIP会员

  • HR资讯 一周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