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
天津市发布通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应当缴纳保障金。此外,本市还扩大了保障金免征范围。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应当缴纳保障金。征收保障金不是目的,而是希望带动更多的残疾人就业。从天津市残联获悉,因2016年是执行《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第一年,部分用人单位错过申报2015年度残疾人职工人数,在9月30日前,用人单位一定要尽快补报,逾期未报,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要缴纳保障金。此外,本市还扩大了保障金免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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