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拒绝劳动能力鉴定 单位能否终止劳动关系?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满后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能否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

职工拒绝劳动能力鉴定 单位能否终止劳动关系?

【案情回顾】

王女士于2013年3月1日进入上海某机械制造公司工作,是生产线上的操作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16年2月28日。2014年6月5日,王女士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伤害。随后,公司向所在区工伤认定部门申报工伤。经调查,王女士被认定为工伤。事故发生后王女士持续向公司开具病假单。在工伤事故发生满12个月后,公司向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是否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的鉴定,2015年6月20日,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书,确认王女士不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但王女士仍然继续向公司递交病假单。2015年8月1日,公司书面告知王女士,其停工留薪期已满,请配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王女士签收但备注拒绝鉴定仍需治疗。2015年9月20日,公司再次书面告知王女士,其停工留薪期已满,请配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王女士拒签后,公司通过中国邮政快递送达。之后,公司又多次催促王女士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016年2月28日,公司以合同期满终止了双方的劳动合同。随后,王女士以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为由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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