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调整2017年度工伤伤残津贴 月人均增5.5%
《通知》显示,本次调整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22日,广东省人社厅官网公布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度调整我省工伤伤残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广东省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工伤伤残津贴,调整比例按照2016年全省月人均伤残津贴的5.5%左右确定,本次调整加发的伤残津贴随同伤残津贴一并发放。同时要求各地市要高度重视,确保在今年9月底将调整的伤残津贴足额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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