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供虚假病历证明,能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能够确保相关材料齐全,公司对于该员工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则是合法的,无需向该员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员工提供虚假病历证明,能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问:

我公司有一名员工,2012年4月入职,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4年10月8日至10日,提交了病假证明,申请休病假,公司予以批准。同月20日至22日,又以病假为由委托同事提交了请假申请表和疾病证明书。此后,在11月和12月又先后请假了三次,次数非常频繁,我公司觉得蹊跷,就要求补缴挂号发票及病历证明等材料,但员工始终没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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