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的小雪(化名)曾因年幼时肺结核痊愈后形成“右上肺钙化灶”,即陈旧性肺结核,她在应聘富士康集团鸿富锦精密电子(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康鸿富锦)采购部职位时,却被拒绝录用。小雪认为此举涉嫌就业歧视,于9月21日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依法维护自己的平等就业权,法院当场受理了本案。
据悉,继全国肺结核入学歧视第一案后,本案为全国第一起陈旧性肺结核就业歧视案。
富士康:曾患过肺结核的人不能被录用
一年前小雪毕业于重庆邮电大学。在今年的6月16日,小雪到鸿富锦精密电子(重庆)有限公司应聘采购部的职位,并参加了富士康鸿富锦公司组织的面试。7月7日,鸿富锦人资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小雪已被确定录用,初步确定了薪酬待遇,并告知小雪到其指定的重庆佳音医院进行入职体检。
7月8日,小雪按要求到重庆佳音医院体检,体检结果显示,除“胸透右上肺钙化灶”外,其他项目均“未见异常”。
7月18日,富士康鸿富锦公司人资处的杨小姐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小雪,称小雪不符合岗位要求并决定不予录用。第二日,小雪两次电话联系人资处杨小姐,确认不予录用的原因,对方宣称依照富士康鸿富锦公司的规定不予录用体检出“肺部有阴影”的求职人员。小雪试图通过交涉向对方证明自己只是曾经得过肺结核现在治好了,“钙化灶”只能证明自己曾经得过肺结核,且不具有传染性,但对方最终拒绝了录用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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