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条款的几个典型错误及案例

笔者申明:试用期的文章太多,本文属于普法类,资深老司机请自行略过。

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条款的几个典型错误及案例

一、关于试用期限约定的错误

1、试用期过长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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