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何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B公司是否应补发王某的工资?B公司是否系违法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关系?

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何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案情简介

2014年10月7日,王某到A公司从事安全工程师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月基本工资约定为4000元,劳动合同期限为2014年10月7日至2017年10月6日。王某基本工资由合同约定的4000元分别变更为(2015年5月至9月)3500元,(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3400元,(2016年2月至2016年12月)3230元,(2017年1月至3月)3400元,其他工作月份的工资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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