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6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山东省拟于6月1日起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5.8%。同时,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也将做出调整,基准线为7.5%。

山东:6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26日上午举行的山东省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获悉,山东省拟于6月1日起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5.8%。同时,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也将做出调整,基准线为7.5%。

按照山东省经济发展水平,新标准划分为三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810元、1640元和14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则分别为18.1元、16.4元和1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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