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随着“互联网+”的遍地开花,利用手机APP等网络平台运营的新型行业不断走到时代前台,涉及客运、货运、美容美发、家政服务、汽车保养服务等各种服务型行业。纠纷也随之而来——广州多名“网约工”在没了工作后,状告网络运营平台,要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还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等……
在“互联网+”新业态下,“网约工”与网络运营平台之间究竟是怎样的法律关系?例如,阿里巴巴与淘宝卖家之间是啥关系,劳动关系还是合作关系?法律专家表示,如何界定“互联网+”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无论是在立法还是司法实践中,都是一个挑战,有待法律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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