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雇不能胜任工作员工前的培训,如何操作?

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2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中的“培训”?

解雇不能胜任工作员工前的培训,如何操作?

【导读】

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2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中的“培训”?

【核心观点】

(一)经考核确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调岗后,员工选择以无故不到岗的方式来对抗企业调岗决定的,司法实务中一般均被法院认为属于“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

(二)同理:经考核确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安排劳动者培训,劳动者无故拒不参加培训的,一般也可以认为属于“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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