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经理私招弟弟弟媳进公司被惠普解雇 索赔66万被驳

本案是一起因员工违反利益冲突披露义务而被单位解雇的典型案例。

女经理私招弟弟弟媳进公司被惠普解雇 索赔66万被驳

内容提要

近年来,利用职务之便招录亲属并隐瞒关系的现象在企业中屡见不鲜。曾在惠普公司工作十余年的伍女士突然接到解约函,理由是几年前伍女士利用职务之便招录其弟弟、弟媳,却并未向公司报告过三人间的亲属关系,造成三人与伍女士丈夫均在同一部门工作,且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汇报关系。

案情介绍

伍女士自2001年入职惠普公司以来,先后担任市场经理、运营经理等职务,在职期间一直表现良好。自2011年起,公司决定与伍女士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4年初,惠普公司发现伍女士有利用自身工作职位与工作条件之便招录亲属并隐瞒关系的嫌疑,故对伍女士进行调查。

经查明,伍女士的丈夫、弟弟、弟媳均在惠普公司中国地区某部门工作。伍女士的丈夫黎先生为该部门总经理,伍女士为该部门经理,两者具有间隔一层的汇报关系。伍女士曾参与对弟媳董女士的招聘面试,现董女士已升任为该部门人事经理,并直接向黎先生汇报工作。伍女士弟弟也在该部门任系统及软件工程师。

2009年伍女士推荐其弟进入惠普公司,并暗示下属通过出借招聘名额的方式达到录取其弟的目的,在1年零3个月的时间内其弟曾向伍女士间接汇报工作。据了解,这些亲属关系并没有汇报过公司人事,也没有和同事讲过。

为此,2014年4月,正值惠普公司裁员期间,公司以伍女士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一个月后,伍女士向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惠普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66万余元。同年7月,该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不予支持伍女士的请求。

伍女士不服裁决,将惠普公司起诉至浦东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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