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企业剥夺员工休息权 不按时发工资将上黑名单
其中规定,企业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将在评优评先、评选劳模、招标、公司上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选等方面受影响!
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非法雇佣童工、女职工怀孕期间遭辞退、肆意剥夺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不按时发工资……这以后这不仅仅是违法的问题,企业还要被纳入诚信“黑名单”。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17〕9号,以下简称《通知》)印发各市,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规定,企业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将在评优评先、评选劳模、招标、公司上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选等方面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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