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单位解除怀孕女员工,竟然没有赔钱?

本案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陶女士虽连续缺勤,但不应径行解除劳动合同。第二种意见认为,陶女士的旷工行为严重违反电器公司纪律,电器公司可依规进行处理。

这家单位解除怀孕女员工,竟然没有赔钱?

案情回顾:

2013年2月,重庆的陶女士怀孕,在未向其聘用单位重庆某电器公司请假的情况下,4月10日至13日,连续4天未到岗。4月15日,电器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载明依据《员工离职管理办法》,连续旷工2天及以上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聘。陶女士在通知书上签字。

当年12月2日,陶女士请求劳动仲裁委裁决某电器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被驳回,遂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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